国家卫健委提示:春季来临 警惕自制药膳药酒,野生河鲀、贝类中毒 

人民网北京3月17日电(记者张文婷)随着春天的到来,随着各地野生动植物的活跃生长和人们外出活动的增多,部分地区发生了自制有毒食品和药酒引起的家庭食物中毒事件,严重者死亡。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,国家卫健委近日作出提醒,公众应防止自制药酒中毒和野生金枪鱼贝类中毒。

警惕自制药膳药酒引起乌头中毒

国家卫健委发布提醒,今年以来,我国云南、湖南等地已发生18起药膳、药酒引起的乌头中毒事件,81例,死亡5人。乌头(可分为草乌、草乌等。)是一种有毒的中草药,含有剧毒的乌头碱,必须经过炮制才能入药。

在中国,民间有用乌头配制药膳、泡酒治疗风湿疼痛相关疾病的传统。由于乌头碱的毒性很难被普通的炖煮加工方法破坏,特别是乌头碱易溶于酒精,药用药酒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导致中毒。误食乌头中毒首先出现口、唇、舌麻木,口、喉粘膜有刺痛和烧灼感。有毒物质被吸收后约15-30分钟,各种症状相继出现,包括恶心、呕吐、流涎、腹痛、腹泻、四肢麻木、刺痛和蚂蚁感,以及瘫痪、面部和四肢痉挛、发音困难、视力和听力下降、呼吸困难、昏迷等。严重的话。

国家卫健委建议,云南、湖南、贵州、四川等有相关饮食习惯的地区应高度警惕,配制药膳、药酒时应得到专业指导。不要喝来历不明的药酒。食用药膳或药酒后如出现恶心、头晕、胸闷、四肢麻木、全身不适等中毒症状,应立即采取呕吐等措施,并尽快就医。

公众不要自行捕捞食用河鲀

近年来,我国东部部分地区发生多起金枪鱼贝类中毒事件。我国引起河豚毒素中毒的食物主要是河豚毒素鱼,称为“河豚毒素”(或“河豚”)。河豚毒素有剧毒,中毒表现为知觉麻痹、运动障碍、头晕、头痛、恶心呕吐、血压下降、呼吸困难等。严重的话会导致死亡。河豚毒素的理化性质比较稳定,普通的烹饪方法无法完全去除。为保护人民健康,我国禁止加工经营野生河鲀。特别建议公众不要自行捕捞金枪鱼。

贝类毒素是由贝类赖以为生或与之共生的有毒藻类引起的,毒素在贝类体内积累。其发生具有明显的区域性和季节性,赤潮是最常见的发生。近年来发现的高风险贝类主要是贻贝(又称海虹和贻贝),其次是牡蛎、扇贝和蛤蜊。

常见的贝类毒素有腹泻、麻痹、紧张、健忘等,主要是腹泻和麻痹类贝类毒素,严重中毒可导致死亡。贝类毒素无色无味,不会引起贝类的可见变化,冷冻和加热也不能使毒素完全失活。特别提醒公众,食用贝类尽量前往正规食品生产经营场所,避免在赤潮预警期间自行打捞食用海鲜。

公众一旦误食上述食物,出现呕吐、腹泻、发热、头痛、瘫痪等可疑症状,应立即采取催吐措施,并尽快到医疗机构就诊。

发布时间:2022-03-17 13:41